EN
南通中集太平洋海工顺利通过开放码头省级验收组现场查验和验收
2020-12-30


12月25日,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太平洋海工”或公司)码头2#舾装泊位与3#重件吊装泊位顺利通过江苏省验收组现场查验和验收。此次验收由江苏省商务厅李明双处长带队,联合南京海关、江苏海事局、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组成的开放码头省级联合验收组完成。启东市副市长曹阳牵头市商务局、各口岸联检单位和园区政府与省级验收组召开了最终的验收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潘小军、党委书记李毓宁带领相关职能部门接受验收。至此,公司准备了1年多的码头对外开放工作顺利结束。




原公司码头3个泊位,经正式批准开放的泊位为1#舾装泊位,2#舾装泊位与3#重件吊装泊位均未批准开放。随着公司近年来LNG燃料罐、海工模块等外贸产品订单越来越多,对产品直接出口需求增大,需要码头3#重件吊装泊位可以直接靠泊外轮(国际航线船舶)和进出口货物。在泊位未批准开放的情况下,每次直接往国外发运产品靠泊国际航线船舶,均需通过园区政府和市口岸办逐级审批并协调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联检单位,采用“一事一议”的模式进行单独评估,个别情况下还需要市级乃至省级主管单位的支持,程序繁琐、协调周期较长,导致每一次直接发运国外产品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在贯彻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大背景下,政府及海关、海事、边检等主管单位对泊位开放及非开放泊位靠泊外轮的审批监管越来越严格。按照目前形势,后续极有可能面临相关政策的变动和收紧情况,从而导致公司重件吊装泊位不能直接靠泊国际航线船舶进行作业,那么公司所有需要通过此泊位直接发运国外的产品,将不得不额外通过驳船转运至其他合适的开放码头来交付。额外的驳船费用、码头费用、过驳吊装费用、档期安排以及较长的操作周期等,将给公司的产品交付带来极大的困难和成本支出。


因此,本次公司码头泊位能否及时、顺利的通过开放验收,对公司运营及未来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


自去年年底公司提出开放码头目标开始,在潘小军总和李毓宁总的带领下,公司成立了由造船项目管理部牵头,采购部、安环保卫部、企管部、公司办公室、工务保障部等各部门组成的开放码头工作小组。小组工作启动之初就面临着时间仓促、小组成员缺乏经验、原开放码头资料查找等困难局面。


在公司总经理高文宝的指示下,潘小军总带领工作小组成员,在兼顾各部门生产任务及本职工作的同时,知难不畏难,迎难而上。通过与各主管单位反复、多次的沟通协调,策划和制定了多个针对具体事项的操作方案和计划并顺利实施,完成了前道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完善、设备设施升级与改造、人员培训、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取证、开放码头汇报和文件汇编等多个整改和实施事项,并于今年6月份通过了启东市层面的开放码头预验收工作。其中《港口设施保安证书》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对比同类企业操作,该事项至少需要6个月到1年的操作周期,公司仅用2个月的时间顺利完成取证工作,费用也大幅低于启东同类企业。


随着开放码头最终验收通过,公司码头3个泊位均已正式批准开放,手续上均可以直接停泊国际航线船舶。后续,公司各类需要直接发运国外的海工及船舶产品均可以在公司码头直接交付,再也不需要繁琐复杂的协调与申请,也不用担心政策收紧导致船舶进港不被许可,成本与周期大幅缩减及可控。从此,公司码头将作为一重要基础设施,为公司运营及未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